2014-4-4 16:28
Yoya_yoya
三法印
三法印(梵文:Tri-drsti-namitta-mudrā),佛教術語,即“諸行無常印、諸法無我印、涅槃寂靜印”,龍樹菩薩《大智度論》認為此乃三乘學人用以印定所修證佛法正訛之標準。凡符合此三原則的,便是佛教之正法,有如世間印信,用為證明,故名法印。三法印不應混同於上座部佛教的諸行三相(梵文:Trilakṣaṇa)。
出處
“一切諸行無常,一切法無我,涅槃寂滅。”這三者在《阿含經》中隨處可見。明確將這三法聯合起來印證佛真實法義的菩薩論著始於《大智度論》:
'通達無礙'者,得佛法印故,通達無礙;如得王印,則無所留難。問曰:何等是佛法印?答曰:佛法印有三種:一者、一切有為法,念念生滅皆無常;二者、一切法無我;三者、寂滅涅槃。”
起源
三法印之義理內涵記載於《阿含經》中:
《雜阿含經·八十經》:無常者是名聖法印。
《雜阿含經·二六二經》:“一切行無常。一切法無我。涅槃寂滅”。
《增壹阿含經·四意斷品》:“一切諸行無常,是謂初法本末,如來之所說。一切諸行苦,是謂第二法本末,如來之所說。一切諸行無我,是謂第三法本末,如來之所說。涅槃為永寂,是謂第四法本末,如來之所說”。
《大智度論》卷22:“問曰。佛說聲聞法有四種實。摩訶衍中有一實。今何以故說三實。答曰。佛說三種實法印。廣說則四種。略說則一種。無常即是苦諦集諦道諦說。無我則一切法說。寂滅涅槃即是盡諦。復次有為法無常。念念生滅故。皆屬因緣無有自在。無有自在故無我。無常無我無相故心不著。無相不著故。即是寂滅涅槃。”。
解說
漢傳佛教以三法印印證佛經的真偽,最典型論述如智顗《妙法蓮華經玄義》:
“釋論云。諸小乘經。若有無常無我涅槃三印印之。即是佛說。修之得道。無三法印即是魔說。大乘經但有一法印。謂諸法實相。名了義經。能得大道。若無實相印是魔所說。”
諸行無常:是說一切世間法無時不在生住異滅中,過去有的,現在起了變異,現在有的,將來終歸幻滅;藉因緣所生之諸行法,當因緣變化時,即無法保有常恒不變之相。
諸法無我:是說在一切有為無為的諸法中,無有我的實體,亦即無有本來自在、不藉諸緣出生、常恒不變的本體;所謂我的存在只是相對的生理和心理幻象。
涅槃寂靜:是說涅槃的境界,無有一切生死的煩惱與痛苦,無為安樂,故涅槃是寂靜的;具有不生不滅、不垢不淨、不增不減、不一不異、不常不斷、不來不去的般若中道體性義。
影響
三法印同時也是佛教與在其之前的婆羅門教以及其他沙門教派,相比較時的主要不同之處。佛教在許多方面,承襲或相似於婆羅門教和沙門傳統,如禪定、頭陀行等,佛教反對苦行:悉達多太子雖曾在苦行林苦修六年。後來他覺悟到苦行非正道,不能解脫。於是捨棄苦行,另求正法。三法印即是佛教與婆羅門教的不同處,三法印為佛所宣說,用來印證真如體性。
此外,三法印也是佛教的核心教義,與其他宗教不同的,佛教允許在謹守三法印的價值與教義上,對其他方面進行方便性變動、改變、變化。即是不違反三法印的前提下,可以用適合當地文化的各種方式傳教、修行,包括用頓悟法等加速修行,例如禪宗的不立文字、教外別傳、以心印心。
也因此使佛教富於變化與多樣性,相對的有部分宗教對於教義、教規、教條、傳法、授法、修法等有著較嚴格的堅守性,不允許任意或隨時地需求而變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