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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5-4 17:24 youkexin
奇了怪了,李洪志要皈依起法律和宗教了?

4月23日,法轮大法创始人兼职宇宙主佛李洪志发新经文了,不过真的是很短,主要就是告诉弟子法轮功“因此人类社会中为了符合常人法律,可以用宗教注册,可以承认常人的定义为宗教团体”。核心就是,法律、宗教被李洪志承认和接受了。
  之前,李洪志一再说:“我们不是宗教,但是常人会把我们当作宗教。”
  之前,李洪志可是视常人社会法律如草芥:“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的限制人,封闭人,包括制定法律的人在内。”
  对比之下,关键点是,以前李洪志坚决不承认法轮功是宗教,现在自己要弟子接受法轮功是宗教,还可以常人法律,作为宗教团体去注册。这对一向以宇宙主佛自居、高高在法律之上、不愿和宗教合流的李洪志来说,这可是自降身份、自降神份,这可不符合李洪志一贯的做派,这是奇了怪了。
  仔细分析推测,李洪志这是意欲何为?
  这是在拿宗教为自己谋利。从时间点上看,1999年的4月25日,在李洪志的蛊惑下,未经政府批准,发生了上万名法轮弟子在中国中央政府驻地中南海围堵的事件,引起中国政府的高度警惕,最终法轮功遭到法律制裁。在这个时间节点上,李洪志把法轮功定义为宗教,用意无非就是说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就是宗教迫害,这在西方社会很容易博得同情甚至支持。但是李洪志不要忘了,自己可是多次说过,法轮功不是宗教,就是这次说法轮功是宗教,也是含含糊糊,借助的是“常人的社会形式中却统统归为宗教”,那么,法轮功到底是不是宗教?对李洪志来说不重要,如果承认法轮功是宗教对他有利那么就是宗教,对他不利那么就不是宗教,真是个滑头,本该是啥就是啥这么简单的问题,被李洪志一说,弄得甚是玄乎。
  再有一点,这是在拿法律为自己谋利。李洪志承认法轮功是宗教团体,这是李洪志谋求合法化的一个重要手段,说的很直白“为了符合常人法律”。李洪志向来不要求弟子用法律来规范言行:“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,这是没有问题的。作为一个炼功人就是超常的了,那你作为一个超常的人,就得用超常的理来要求你了,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。”既然看不起法律,如今又来利用法律,李洪志这是虚伪的不行不行的。
  宗教、法律是李洪志看不起的两个约束,现在又要拿起宗教、法律的幌子,难怪李洪志说的吞吞吐吐,这样的行径居然自称宇宙主佛,李洪志可谓费尽心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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